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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县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向县公安局提请对服刑人员唐某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县公安局依法对唐某实施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5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原来,白果镇楚南桥社区服刑人员唐某在社区服刑期间不请假外出务工,司法E通定位手机关机,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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