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发力:追回土地出让金900余万元

  “拖了2年的‘巨款’终于付交了!”近日,衡山县检察院收到县国土局回函:湖南京兆公司拖欠的921.4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到位,衡阳市国有土地出让领域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告捷。

  2015年12月21日,湖南京兆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1921.49万元的价格竞得衡山县工业大道旁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京兆公司除交纳保证金1000万元之外,截至2017年12月尚有921.49万元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县国土局先后于2016年9月、2017年4月向公司发出土地出让价款缴款通知书,但一直未将该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收缴到位。

  2017年11月,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京兆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审查该案符合立案条件,遂依法向县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国土局采取有效措施向京兆公司追缴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主动联系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支持。

  今年1月初,县政府牵头组织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及京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涉案宗地通行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刚性”,县检察院依法约谈了京兆公司负责人,对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追缴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掌握被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企业筹款进程等动态。最终追回土地出让金9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阳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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