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法院、公安、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县城开云南路主路上黄某某户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该栋房屋的依法拆除,为开云南路主路的拉通扫清了最后障碍,标志着开云南路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被拆迁人黄某某于2010年与拆迁人员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历时7年拒不搬迁,期间项目部工作人员数次上门耐心细致做工作,均没有结果,严重影响了开云南路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推进。为此,拆迁人员于今年10月16日向县法院申请执行黄某某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10月30日县法院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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