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日前,我县再出重拳,从7月1日起执行省市县三级联合治超,推行“一超四究”制度,集中曝光重大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据了解,“一超四究”制度,是指各级政府治超办将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到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收费系统确认的超限超载行为所涉及的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道路运管等职能部门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对相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目前,全省各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已实现联网,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的本单位运输货运车辆,超过该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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