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县国土局申请其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保全案,并依法裁定对该局作出的行政作为予以行为保全。据悉,该行为保全措施在湖南省尚属首例。2017年1月,县国土局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福田铺乡中塘村村民赵某未经批准在其原有房屋后耕地上准备违法搭建住房,并已将房屋地基搭建好。
1月3日,该局向行政相对人赵国华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赵国华对该通知书置若罔闻,仍然继续进行违法施工建设。3月6日,该局向县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其作出的责令赵国华停止违法建房的行为予以行为保全,禁止赵国华再行违法施工建设。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17年3月9日依法裁定,禁止赵国华再行违法施工建设。裁定送达后,赵国华未再进行非法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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