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南河流域环境污染整治

  1月20日,县环保局在东湖镇召开南河流域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会。会议组织全体企业法人及代表学习了《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了水污染整治工作3条底线,即,禁止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外排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禁止向南河和其他水体倾倒固体废物。会议还公布了环境举报投诉电话为,0734-582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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