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新规出台 严打超限运输


  10月8日,笔者从衡山县公路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管理,有效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9月21日起正式实施,原《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同时废止。

  该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县的治超工作将呈现诸多变化。一是使用了12年的超限超载标准被新标准替代(GB1589修订),超限超载标准吨位全线降低,如载重量最大的6轴汽车超载标准由此前的55吨降至49吨,4轴货运单车超载标准下降最多,由40吨降至31吨。二是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开展源头治超,启动路警联合执法新模式。路政和交警部门将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部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三是建立“黑名单”,完善信用治超。一些运输公司对超限超载罚款无动于衷,甚至将罚款计入企业成本,为增加治超措施的威慑力,今后将对超限超载的司机个人也进行罚款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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