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宣战

  4月26日,笔者从衡山县人民法院获悉,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2-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从即日起,该院将开展以“清理长期有财产未处置及超过6个月未结执行案件”为目标的“执行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在“执行百日会战”誓师大会上,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指出,“执行难”已成为当前妨碍司法公正的“拦路虎”,确保有效执行是保障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县人民法院必须把攻克“执行难”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唯一选择,做到有决心、有信心,有办法、有手段,有耐心、有耐性,有配合、有合力,确保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衡山县人民法院将对“有财产长期未执结积案及超过6个月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具备执行条件的,将全部进入处置程序;对所有未结案件,全面完成财产查控和处置工作;对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将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其它方式结案。

  县法院院长胡家舜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将对所有被执行人的银行信息、车辆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进行全方位查询,并在执行中用足用准强制手段。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并在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公布。同时将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触犯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衡山县领导李孝武、郭继放、文铁良出席会议。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