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衡山县经营管理局获悉,去年以来,该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三大管理、一项指导”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喜获 2015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先进单位”荣誉。
去年,该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年新发展合作社48个,新发展家庭农场37个,指导建设了1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涓江农业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获评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配合、农户参与”的原则,在永和乡、萱洲镇开展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试点,县本级“四中心、两公司、一协会”、乡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所、村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均已启动运行。加强土地流转档案规范管理,全年共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4100份,全县共流转土地17.21万亩。
该局全面规划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山竹、白云等5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进行奖励和扶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资金35万元,对全县17个集体经济空白村给予每村2至3万元的扶助。全面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全县17个乡镇319个村的财务全部由“村账乡代管中心”集中管理。完成全县319个村2014年的村级财务审计和公开工作,审计率、公开率达100%,全县所有的村都建立了永久性的公开栏,有效化解了江东、新桥、白果等乡镇共计10余个村因村级财务引起的集体上访案件。
该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开展了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和财政奖补,2015年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有172个村参与了项目建设,筹集资金3420000元,酬劳工日数35000日,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193万元,有效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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