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参加新农合人数共有350034人,参合率达98.45%。截至9月底,今年全县共有16.2万人次得到补偿,占参合农民总数的46.36%,补偿金额8523万元,占年度统筹基金的51.81%。衡山县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已经超过75%。
由于今年基金盘子进一步扩大,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衡山县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出台了2015年新农合补偿调整方案,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并扩大覆盖范围。其中,参合农民报付封顶线由12万元每年调整为15万元每年;提高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由150元调整为200元,报付比例由90%调整为95%;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付;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50%调整为55%;对各类进口导管(套、丝)各内体类放置材料、大型检查费用,提高了补偿范围和比例。此外,自今年元月份起衡山县正式实行《衡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稽查和监管力度,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切实降低了参合农民住院的医疗费用支出。县农合办负责人表示,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民的健康观念逐步转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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