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套牌车违法乱停现场。
图为:统一行动衡山大桥卡点现场。
为打造平安、祥和的交通环境,确保 “中秋”、“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部省、市统一部署,衡山县交警大队从9月22日起,根据辖区实际,精心组织,集中警力,强势出击,在辖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次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战果。
为确保整治效果,衡山县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整治方案,科学、合理设置执勤卡点,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入路面,形成浓厚整治氛围。此次行动从9月22日开始将至27日结束,共设置3个卡点,以中队为主从机关充实警力分成三个整治小组,每组由两名大队领导带队,每晚19点至22点为集中整治时间。行动中,参战民警充分利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照相机、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严格按照“零容忍、高压线、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车检查。
9月22日,以师古中队为主的整治一组共15人在衡山大桥执勤卡点开展整治行动。20时29分许,发现一男子驾驶苏E7HG71轿车从衡东县新塘镇驶过衡山大桥时,大队民警上前盘查发现有饮酒驾驶嫌疑,经查该男子叫朱某华(男,江苏省苏市工业园区新馨花园11幢)身份证号:36012119590927***1),驾驶证型号为C1,经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显示为49mg/100m1,属酒后驾车。
9月23日晚,以城关中队为主的整治二组,在衡山大桥设点检查, 20时左右发现一驾驶员驾驶湘D39598的小型轿车缓慢行驶至检查点,中队长李旭辉立即上前打出让该车靠边停车的手势,经查,该车驾驶员:成某秋、驾驶证号:43042419640815***6,准驾车型:C1,在衡东县新塘镇一酒店喝了大约2瓶啤酒1杯米酒,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该驾驶员成中秋的结果为73mg/100ml。21时46分又发现一驾驶员驾驶湘D4HY02的小型轿车缓慢行驶至检查点,普查时驾驶员极不配合,不愿下车接受检查,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责令驾驶员接受酒精测试,经查,该车驾驶员:稂某军、驾驶证号:43042419750714***5,准驾车型:C1,在衡东县新塘镇一酒店喝了大约3两白酒,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发现该驾驶员稂亚军的结果为79mg/100ml。
以上3起酒驾案件已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依法予以驾驶员朱某华、成某秋、稂某军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记12分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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