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交警快速破获“4.6”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5年4月6日5时59分许,衡山县110指挥中心接路人手机报案:在107国道衡山县长江镇孝子碑村一组路段,有一个老人躺在道路西侧路面上,女性,已死亡,请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出警。接警后,衡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姜继春带领事故中队中队长阳志刚、值班民警周岳飞、唐亮迅速赶赴现场勘查。经现场调查,死者聂某某,系衡山县开云镇怀溪村人。现场除了一具尸体,无任何散落物,也无任何机动车制动痕迹。办案人员查验尸体认定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副大队长姜继春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机制,成立专案组,安排办案人员、监控室人员兵分两路:一组由事故处理中队长阳志刚带领,负责现场处置、走访调查,一组由周岳飞带领,负责查看并调取事发现场附近监控视频。通过查阅长江卡口、桥坪监控、苗圃卡口等视频资料,询问过往车辆驾驶员,经反复分析比对,于11时30分最终锁定赣CL9**8重型货车为肇事嫌疑车辆。于是办案民警一鼓作气迅速实施追查行动。13时当驾驶员邬某驾驶车辆正准备从湘潭上高速回江西时,在湘潭茶恩寺被衡山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成功拦截,强制带回衡山接受调查。

  经核实,肇事嫌疑人邬某当天凌晨4点多一个人驾驶赣CL9**8重型货车从湘潭装载矿石至南岳,约5点半途径事故地点,遇一老人沿路边同向行走,老人被货箱带倒重重摔在路边,当时天还没亮,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和证据,邬某没有停车报警,想一走了之,没想到仅仅几个小时后案件被侦破。死者家属万分感谢衡山交警出警迅速,快速破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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