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事项办理工作,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有效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从2月1日起,衡山县将启用《湖南省人民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事项办理手册》(以下简称《办理手册》)。
据该县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来访人到县信访局走访的,工作人员将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并安排接谈,属于受理范围的,发放和指导来访人填写《办理手册》;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来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对于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有关单位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时限办理,并书面答复来访人。来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引导其按照《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规定程序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今后,凡不按上述程序规定越级上访,或者5人以上集体上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上级机关将不再受理,并且县政法机关将对上访过程中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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