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秩序,有效保护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衡山县运管所根据县委、县政府治限治超工作要求,多举措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该所一方面开展声势浩大的治限治超宣传,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等文件,并通过印发治限治超宣传手册,发放《告司机书》等方式广泛宣传,已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另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召开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近期下发的治限治超相关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加强对装载、计重、开票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同时,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监管,深入矿山、货物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对超载车辆驶出厂(矿)的矿山业主进行严厉处罚;强化车辆监管,对擅自改装车辆的经营者,责令对增高的墙板及其他改装设施恢复原样并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强化部门联动,与乡镇、交警、路政等部门互联互通,实行信息抄告制度,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依法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强化执法保障,对抗拒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经营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法定义务的经营者,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屡教不改的矿山经营者,报县政府治超办,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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