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运用多种调处手段,历时三个小时成功调解了三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袁某和赵某先后于2012年6月、10月进入县内某酒店工作,今年10月酒店裁员被辞,因经济补偿争议协商未果而申请劳动仲裁。刘某于今年8月进入某公司工作,11月19日被某公司辞退,亦因经济补偿争议协商未果而申请劳动仲裁。12月9日上午8时,袁某、赵某和刘某及某酒店、某公司不约而同地来到县人社局仲裁委,均主动请求仲裁委调解处理。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先是耐心地做各方的工作,认真倾听各自对争议事宜的看法,再结合事实、根据法律逐一劝导……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轮调解,至上午11时许,经过三个小时的连续调解,各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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