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案件,三种案由,平均1个多小时调解一件案子,这是衡山县人社局法规股工作人员4月14日上午的工作量。他们是怎样办到的?“调解是他们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的法宝!”到该股办事的群众如是说。今年以来,该股工作人员受理的11起争议案件已有10件被成功调处。
据了解,4月14日上午8时许,申请人李某、蒋某、李某某分别以企业拖欠她们的劳动报酬、未计发经济补偿金及未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仲裁申请。该局负责人闻讯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启动简易程序,采用“流动仲裁庭”现场办案模式,组织3位申请人前往企业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的法律释明,企业方同意在4月21日以前分别一次性支付李某、蒋某、李某某补偿款2582元、2650元和2662元。
顺利调处3起劳动争议案件后,主办仲裁员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面对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坚持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方便了当事人,而且提高了仲裁效率,依法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和劳动者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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