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王某、曹某等人到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衡山县盛豪世纪城建设工程拖欠民工工资。
接到投诉后,该县人社局责成监察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李某某以江西汇纳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承包盛豪世纪城16#、17#楼建设工程,后将工程层层分包,现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开发商按合同进度所付工程款基本到位,但因承包人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拖欠各班组民工工资。期间,民工情绪激动,多次聚集到施工现场阻工闹事,并采取拉闸断电的行为。
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民工,另一方面向建设方负责人崔某及开发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与建设方愿意积极配合,筹集资金分期发放民工工资。12月24日,在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下,盛豪公司与江西汇纳公司发放了第一批67名民工工资85.1万元,其他班组分别在12月27日和2014年1月3日发放到位。至此,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基本发放到位,共涉及民工98名,发放工资达1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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