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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58同镇永和站负责人罗某因发布传播网络虚假信息被县委网信办依法警示约谈,组织罗某学习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罗某承认了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称在微信群内看到此消息后未经证实便擅自上网发布,也表示今后要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衡山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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