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住建局牵头,衡山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对县城解放南路一处自建危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当天日上午,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小组执法人员在危房周边拉上警戒线,疏散了围观群众,动用挖机对该处危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了解,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小组在对县城辖区内自建房进行摸排过程中,发现解放南路96号、98号为解放前自建房屋,距今已有80余年。该房屋建在街道旁,整体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过鉴定,属于D级危房,因此决定进行依法拆除。
自衡山县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已排查房屋103845栋,完成率100%。同时,我县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做到应拆尽拆。(苏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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