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师古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起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超员、未佩戴头盔且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当天16点20分左右,师古中队民警正在衡山大道与工业南路路口执勤,此时一名老人驾驶着摩托车从衡山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在发现前方有交警时,老人立即选择掉头逆向行驶。看到老人异常的行为,交警迅速追上前去将其拦停。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老人身上带有酒味,便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老人是酒驾后,当即扣押其摩托车,并将搭载的三名小孩安全送到家中。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老人进行抽血送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7.0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在此,衡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告别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严重超载、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赵诗、文雅婷、赵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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