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副主任伍清明督查了我县贯彻执行《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该《条例》是我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于2018年3月1日实行,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自《条例》实行以来,我县着力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学习宣传、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伍清明查看了先农花园、创品家具城、开云南路等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老城区的改造;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和市民的法治意识。县领导阳建中、戴立华、符文彬等参加督查。(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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