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8月15 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812017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8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袋二期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
建设单位 | 荣宸塑业(衡山)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达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租赁衡山智能制造产业园A6(一层)、B8栋、B9栋,购置相关生产机械设备以及其它附属设施,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主要生产厚度为0.026mm-0.04mm的塑料袋,产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全生物降解塑料,不外购废旧塑料和再生塑料为原料,建成后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熔融、挤出及吹膜废气、印刷废气和项目生产过程伴随产生的异味。 主要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率,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在封闭式管道内操作,A6栋、B8栋塑料袋生产过程中吹膜工序和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外排。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生活废水和造粒冷却用水。 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造粒冷却废水通过配套的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加强生产工作区的防渗、防污措施,降低对地下水的环境风险。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 防治措施: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废气收集风机外安装隔声棚(或隔声墙),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印刷铜板、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印刷清洗废抹布、废去污粉桶、废油墨桶、油墨渣、员工生活垃圾等。 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收集后进入造粒工序后作为原材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去污粉桶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废印刷铜板定期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废油墨桶、油墨渣、印刷清洗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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