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衡山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衡山县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址:衡山县开云镇金溪社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2。864684° 北纬 27.255831°)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衡山县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扩建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项目东侧小溪。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脱水后的污泥经自然干化,干化后含水率低于60%,干化后的污泥再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中段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975455519
邮箱:41524381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报告书编制单位:湖南中璟明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03号生活艺术城综合楼642、643、742房-260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511394862
邮箱:13659928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3)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各个专题;(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评审;(6)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报批。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内容及规模;(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4)环境质量状况;(5)环境影响分析;(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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