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概况
为适应工作发展需求,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组书记、局长:余庆丰
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汪义芳
分工负责意识形态、党务党建、机关支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水、大气、固废、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局纪检组工作。
分管股室: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股、机关党(纪)委办。
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 伟
分工负责组织、人事、财务、深化改革、编制、统战、工青妇团、计划生育、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后勤等工作,牵头营商环境等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机关工会。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智军
分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综治维稳、信访、禁毒、扫黑除恶、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企业帮扶)、法制宣传、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牵头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
分管股室:衡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综合股、土壤生态环境股。
五、副局长:方启臻
分工负责环境监测、生态自然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股室:衡山生态环境监测站、自然生态和监测股。
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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