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衡山县望岳加油站

建设地点:衡山县东湖镇杉木桥村X032县道南侧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建于衡山县东湖镇杉木桥村X032县道南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427平方米。建设主体工程包括站房、加油区、储油区及辅助用房,设有2台全自助加油机(潜油泵式单油单枪)。配备两个地埋卧式油罐,其中15m3汽油储油罐1个、15m3柴油储油罐1个,储油罐总容积为22.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2017年10月,加油站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8日通过了衡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衡山县望岳加油站的委托,耒阳市绿鑫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衡山县望岳加油站的验收监测任务。耒阳市绿鑫环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19日对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耒阳市绿鑫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进行了验收报告编制。

 二、环保执行情况

  

环评审批意见要求

验收监测或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查结果

验收监测或调查结论

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建于衡山县东湖镇杉木桥村X032县道南侧,项目总投资150万,其中环保投资15万,占地面积427平方米。建设主体工程包括站房、加油区、储油区及辅助用房,共配备2台全自助加油机(潜油泵式双油双枪)。其中10m3汽油储油罐1个、15m3柴油储油罐1个,储油罐总容积为25m3,为三级加油站,本项目不设餐厅厨房、不设洗车服务。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加油站占地面积为43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加油区、储油区及辅助用房;项目设有2台全自助加油机(潜油泵式单油单枪);共配备2台地埋卧式油罐,其中15m3汽油储罐一个,15m3柴油储罐一个,储油罐总容积为22.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本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油站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相符

符合要求

施工期严格实行全封闭式围墙施工作业,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渣土运输应使用封闭式的加盖渣土车;硬化道路,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冲水废水沉淀池;原材料不能露天堆放,必须覆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

施工期严格实行全封闭式围墙施工作业,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渣土运输应使用封闭式的加盖渣土车;硬化道路,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冲水废水沉淀池;原材料不能露天堆放,必须覆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

符合要求

施工期工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依托周边居民点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农田;施工场地要采用商品混泥土,不得现场搅拌;施工场地四周须设置截排水沟,车辆冲洗废水、泥浆废水、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施工期工地内不设施工营地,依托周边居民点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沼液池处理后回用农田;施工场地要采用商品混泥土,不得现场搅拌;施工场地四周须设置截排水沟,车辆冲洗废水、泥浆废水、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符合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设备噪音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送衡山县指定渣土堆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填埋处理;施工机械检修的擦有油污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乱扔,以免污染水体。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设备噪音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送衡山县指定渣土堆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填埋处理;施工机械检修的擦有油污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乱扔,以免污染水体

符合要求

施工产生的废材钢筋、金属、木材等下角料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施工产生的废材钢筋、金属、木材等下角料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符合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绿化;加强对油罐的防漏和土壤的防渗工作,设置防渗池和地下观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

项目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沼液池处理后回用作为农肥;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绿化;油罐区设置观测井

符合要求

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同时采用减振及利用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噪音排放要达到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鸣笛进出口处设置减速带

符合要求

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强对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并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减少成品油的跑、冒、滴、漏量和烃类有害气体排放量。

项目设置加油、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定期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减少成品油的跑、冒、滴、漏量和烃类有害气体排放量

符合要求

生活垃圾要定期清运填埋;油罐清洗废油查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和手套与生活垃圾混合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清罐废物、隔油池池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符合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并按照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防护距离做好规划控制。建立环境管理、应急措施、防火、防爆、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见附件3;项目应急预案暂未编制

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加强设施的管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油罐泄露造成环境安全事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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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气

  项目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沼液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场地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故项目不检测废水;本次验收对项目东侧居民点地下井进行了地下水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居民点水井地下水监测结果中pH、石油类、氨氮、总大肠菌群均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7.2(46.0)dB(A)、57.1(46.7)dB(A)、57.1(46.6)dB(A)、56.7(47.1)dB(A),项目东、南、西、北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清罐产生的废渣、隔油沉淀池泥。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油罐每5年清理一次,所产生的清罐废物与隔油沉砂池泥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为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衡山县望岳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在本站公示,自公示之日10日内,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受理时间:2019417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衡山县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股  0734—5812017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观湘街36号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 望岳固废.doc

公示版 望岳水气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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