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了《衡山县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可将意见发送至hsxcsglhzhzf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衡山县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信函邮寄: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邮编:4213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方案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734-2811897(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8日
关于印发《衡山县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