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黄花公园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了维护衡山县黄花公园正常游园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与公共设施,保障市民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黄花公园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可将意见发送至hsxcsglhzhzf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加强黄花公园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信函邮寄: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邮编:4213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方案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734-2819846(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3日

关于加强黄花公园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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