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预算编制表

  2018年衡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政办发[2015]60号),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是主管全县国有资产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监管,落实贯彻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基础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收缴;负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公开招租、公开处置;  

  4、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工作;盘活、经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推进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负责向监管企业派驻监事会人员;承担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6、负责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和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7、参与县属投融资平台的组建、整合和监管;指导、协调、监督企业的兼并、改制、破产和重组;  

  8、参与拟定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审批出资企业章程、股权变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担保等工作;负责所监管公司资产评估、资产损失核销等核准、备案;  

  9、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保值增值状况;依法对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  

  10、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参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核批准企业管理者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  

  二、基本情况  

  衡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资股、企资股、绩效考核股。无下设机构,共有编制12人,现在职8人(2017年11月),无离退休人员,无公务用车。   

  三、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收入预算:2018年一般预算拨款99.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9.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20万元。由于人员增加,收入较上年增加57.3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2万元, 项目支出39.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8.1万元, 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59.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3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39.2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委托费、资产动态系统维护费、企业经营审计委托、业务培训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8年中心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运行日常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3、由于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在职只有3人,但2018年中心工作人员增加到10人,而且各项监管业务全面展开,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7年有所增加。  

  六、名词解释  

  1、中心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费、租车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表: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4、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7、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2018年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8年2月9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预算对外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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