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承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管理、政策执行及培训、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和监管、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和基金结算等具体工作,及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
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审核股、信息股、稽查1股、稽查2股、白果服务站等股室,截至2018年12月,共有人员编制33名,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51人、离退休1人。
二、部门经费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464.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4.22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45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8.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
三、预算经费增减说明
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464.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64.22万元。比2018年预算458.96万元增加5.2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20.1万元。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衡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对外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