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衡山县人大办)是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人员构成

  至2017年11月,共有编制25名,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29人;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

  二、单位主要职责

   衡山县人大办是承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二)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四)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五)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六)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

  (七)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八)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九)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一)联系在衡山县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二)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四)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五)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衡山参观接待工作。

  四、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00.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74.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202.14万元,收入决算数为877.07万元。

  (二)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66.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10.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7.07万元。

  五、按项目分类全年支出决算数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9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18.97万元,决算数为518.9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8.87万元,决算数为48.8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调整预算数为199.00万元,决算数为199.0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110.23万元。

  总决算数为877.07万元。

  六、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全年支出决算数基本情况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8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37.48万元,决算数为537.48万元。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1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29.36万元,决算数为229.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28.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7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5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0.37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10.23万元。

  总决算数为877.07万元。

  七、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衡山县人大办“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为18.60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比上年减少32.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1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4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2654人,无境外公务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164.56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的办公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衡山县人大办公室决算公开批复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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