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衡山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妇女的群众团体级别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二、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下设机构机关定行政编制5名,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3人,无退休人员,无公务用车。                 

三、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收入为经费拨款42.2万元;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2万元。

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 项目支出 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2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4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22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三八”、“六一活动,妇女儿童维权,妇儿工委工作,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春蕾助学”活动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办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日常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10001_20170504171616666_妇联2017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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