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6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暨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69月28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衡山县财政局局长 曹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1-8月财政收支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8月份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7427万元,为年度预算任务95256万元的60.29%,为市下达目标任务9.53亿元的60.26%,比上年同期增加5608万元,增长10.8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367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5.02% ,比上年同期增加5273万元,增长13.73% ;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102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8.5%,比上年同期增加469万元,增长4.78%;上划省级收入累计完成34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39%,比上年同期减少134万元,下降3.73%。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局累计完成1255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2.66%,比上年同期增加2003万元,增长18.99%;地税局累计完成202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34%,比上年同期减少2788万元,下降12.09%;财政局累计完成24609万元,为年预算的88.9%,比上年同期增加6393万元,增长35.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1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52万元,增长4.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8,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48万元,为年预算40380万元的15.97%,比上年同期减少3758万元,下降36.82%1-8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471万元,为年预算40380万元的82.89%,比上年同期增加5871万元,增长21.2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8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1028万元,为年预算74441万元的55.11%,比上年同期34878万元增加6150万元,增长17.63%。1-8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5471万元,为年预算71704万元的49.47%,比上年同期32810万元增加2661万元,增长8.11%。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248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172万元,专项债务22634万元。分类情况是:银行贷款49991万元,上级债券42753万元,外债转贷151万元,专项借款2933万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697万元,供应商应付款16006万元,企业借款3932万元,个人借款1363万元,其他6979万元。

2016年,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6亿元,即截至2015年末存量政府债务12.48亿元,加上2016年下达新增债务限额0.97亿元;存量政府债务中,60%以上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8%左右。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政府在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置换。截至目前,2016年我县已经累计确定置换债券额度共计6.08亿元(其中:2015年2.68亿元,2016年3.4亿元),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2.94%。

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调整追加预算支出

提请会议审议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需增加9258万元,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8万元。根据湘人社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75元/提高到80元/月,增加5元/月,其中省级负担3元,县级负担2元,经测算需336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168万元,建议追加预算168万元。

农机合作社扶持资金90万元。根据湘农联(2016)98号文件精神,省市县财政按照以奖代投方式对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15万元,县财政补助15万元,按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今年建设6家现代农机合作社,需配套资金90万元,建议追加预算90万元。

其他支出9000万元。主要是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拨款,经测算全年需支出1108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88万元,建议追加预算9000万元,其中:教育部门其他收入返回1265万元,国有资源收入返回2182万元,弘山公司其他收入返回2000万元,国土局耕地开垦费和专项合同政府购买服务非税拨款1500万元,其他2053万元。

以上共需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8万元,请予审议!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预算情况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入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的要求,县政府应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按时向省财政上缴转贷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将县承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及时调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转贷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9700万元,建议增加地方政府一般转贷收入9700万元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出预算情况

按《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年47号)要求,地方新增债券资金可以与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实现财政预算综合平衡,按我县实现情况,省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9700万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建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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