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县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山发[2002]4号)精神,衡山县委宣传部为县委工作机构,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㈠根据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县直各单位和全县各乡镇党委的宣传工作。
㈡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教育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协调、指导全县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㈢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主管衡山报社、新闻办;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
㈣负责全县对上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㈤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县文体广新局,代管县新华书店。
㈥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
㈦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
㈧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系统的股级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干事)的任免提出建议意见;制订全县各级各单位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新闻系列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
㈩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理教党教组、宣传文艺组、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2、下设机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衡山新闻网站(红网衡山县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办公室、理教党教组、宣传文艺组、文产办、新闻办、文明办、网宣办、文联、衡山新闻网站(红网衡山县分站)等组办室,包括在职14人,退休人员5人。收入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29.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9.82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1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9万元)、项目支出35.48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表
附件3: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10001_2016042111242990_2016宣传部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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