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衡山县委党校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宣传理论骨干以及国家公务员;
2、负责全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工作;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
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中共衡山县委党校是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教务教研科、后勤科三个科室,至2018年12月,共有编制16人,实有人数25人,财政供养人员在职12人,离退休13人。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衡山县委党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3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288.39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3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支出288.39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0.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7.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干部教育培训专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干部教育培训专项支出等方面;业务经费支出57.82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调研、科研、教师进修、图书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降低7.69%,主要是人员变动减少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及外聘教师授课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7万元,项目支出157.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衡山县委党校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中共衡山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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