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财政局“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根据县纪委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慵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为使上述“五个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二条禁令,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现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公务活动,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着力解决党政机关自由散漫等突出问题,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局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局长曹时国为组长,党组书记彭长利、纪检组长陈赛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监督局局长向剑荣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监督检查局,由向剑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

清退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私营企业和个人车辆的行为;调职后继续使用原单位公务用车(临时借用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的行为;离职、退(离)休后仍占用原单位公务用车的行为;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借车、换车的行为;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确保车辆运行费用在2013年基础上降低15%。

责任部门:采购办、办公室

责任领导:宾建强

(二)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制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管理,从源头制止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行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旅游活动。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确需参加的学习培训活动,严格审批手续,除外出招商引资外,严格控制因公出差次数和人数,减少外出经费支出。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财股、外经股

责任领导:谭柏青

(三)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

禁止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赠送或接受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礼金和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的问题;建立健全关于严禁违规送礼金礼品、严肃财政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责任部门:监督局、办公室、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赛

(四)“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问题;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整治其他“庸懒散”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干部作风问题问责办法,将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纳入乡镇财政所和机关各局、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奖励、评先评优等挂钩。

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人教股

责任领导:陈赛

(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治理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归口服务单位和企业的宴请;机关各局、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之间相互宴请;借开会、考察、检查等名义公款大吃大喝;为给自己或他人拉票,借各种名义举办或参加宴请、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接受归口服务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礼品,接受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机关、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物品;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局

责任领导:谭柏青

四、方法与步骤 

“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考评总结三个阶段,重在自查自纠与整改提高。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召开全局“五个专项治理”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机关各局、股室和各乡镇财政所要把“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领会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自查整改阶段(2月初至5月中旬)。各二级局、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要切实把自查整改工作抓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一是要把问题查准。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走出去、请进来,个别谈心、集体座谈、民主生活会等方法,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准确。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建章立制;属于制度执行问题的,要完善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前治后乱。 

(三)考评总结阶段(5月下旬)。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讲评和总结,对整改不力或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扎实开展。各部门要结合局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部门方案,排出工作日程,确定责任人。要从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上加强整治,提高工作执行力,进一步促进财政干部工作作风转变。

(三)确保效果。机关各局、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要统一安排,扎实推进各方面的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刹吃喝不正之风的政策规定、积极营造社会氛围。要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衡山县财政局

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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