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关小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小车管理,合理安排用车,提高服务质量和节约费用,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作用,调动驾驶人员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工作需要的原则,机关小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    

二、机关公务用车优先保障班子成员工作用车,衡阳市范围内班子成员用车直接与办公室联系,各局、股室工作用车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与办公室联系,超出衡阳范围(不含省厅)用车时用车人必须先报告局长,局长同意后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再安排司机出车。司机一律不得随意出车,否则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三、厉行节约,4人以下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别克商务车,4人以上的公务活动一般安排商务车,需去省厅联系工作和办事的股室事先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办公室集中安排,如单独股室去省厅时办公室不得派车,股室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参加省厅召开的各种会议,须凭省厅的通知和局长的签字,办公室才能派车。      

四、司机必须按时上下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用车时在值班室等候,服从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用完车后,司机到值班室休息,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请假。      

五、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所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违章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和造成经济责任的大小,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并一律扣除司机年度安全奖。    

六、严禁将公车私借他人使用和公车私开,一经发现每次扣司机工资100元,严禁公车私用,凡未经同意擅自动用车辆办私事的,按出租车辆收取出租费,从司机工资中扣除,若发生事故,经济损失自负,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七、工作日下午下班后机关小车必须统一停放机关院内;双休日(含假日)机关小车司机必须将车停放院内同时将车钥匙交车队负责人。实行司机轮流值班制和门卫监督制,同时办公室随时抽查,如办公室没有安排,司机随意出车,发现一次扣50元。      

八、小车实行定点加油、凭单加油,油耗夏、冬季按每百公里 15公升 计算,春、秋季按每百公里12升 计算。每月将公里数和加油数核算一次,并张榜公布,节余留用,超支自负。    

九、小车司机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小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制度,需要维修先经机关车队负责人验证再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开出维修单,到定点维修点进行保养、维修和结算,200元以下维修、保养由司机本人凭维修单进行,200元以上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定,重大修理事项须经局长同意,办公室派人负责监督执行,维修完后签署证明意见,所有维修须将拆换的配件带回备查。否则,办公室一律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      

十、司机劳保福利、安全奖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局办公室建立小车台帐,对本年度小车出车、加油、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在年底将每台小车开支情况进行公布,其结果与司机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十二、以上制度司机要严格遵守,违反以上制度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五次以上财政局将无条件予以辞退。    

十三、本制度自2014年1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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