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财政内部业务工作程序,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办事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范围,简化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便于操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顺畅、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入解库工作程序
1、非税收入解库工作程序
执收单位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非税局确认收入性质,对收入进行分解。一般预算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源收益、政府性基金等)直接划解国库,对财政专户收入(预算外管理收入)、待结算收入(暂扣款、预收款、保证金、专项资金等)划入国库支付局专户管理。每月末非税局与国库支付局结算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余额与收入报表相符 依法收取的待结算收入,确认为误征、多征的非税收入款项,需要退付的,由单位申请,非税局受理审核报领导审批,由国库支付局直接办理退付。
2、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库工作程序
执收单位开出完税凭证 缴入乡财收入过渡户 直接划解国库,月末,乡财收入过渡户余额一般为零。
二、预算内拨款工作程序
单位申请拨款 各支出股室受理拨款申请书,严格按拨款进度审查签字盖章,送国库支付局 国库支付局拨款,月末,国库将预算执行进度表报局长及分管领导、预算股。
三、专项资金指标(上级指标)拨款工作程序
单位申请拨款 各支出股室受理拨款申请书,审核后由相关股室送交分管领导审批,当天送预算股 预算股审查拨款指标文号和金额,当天送交局长审批。拨款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资金,按山政发[2006]27号文件规定办理,由单位送县领导审批 当天送交国库支付局拨款 次月3日前,国库支付局将拨付指标进度表反馈到预算及各支出股室,并报局长及分管领导。
四、本级追加预算指标拨付工作程序
单位申请追加预算 报局长或相关股室审核签出意见,预算股受理追加预算审批表,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下达追加预算指标,由预算股送交国库局 次月3日前,国库支付局将追加预算执行表送分管领导、局长。
五、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拨付工作程序
非税局每月制定非税收入入库情况表送交预算股 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收入返回比例,制定非税收入返回表,并下达各单位预算指标 预算股每月10日前将非税收入返回表送交局长审批,由预算股送交国库支付局拨款。
六、财政专户收入、预算外管理收入、待结算收入拨付工作流程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拨款 国库支付局窗口受理
国库支付局每月10日、20日汇总各单位拨付申请,由经办人员稽核,局长签字盖章 报局长审批 国库支付局当日内拨款。
七、业务对帐工作程序
1、预算内资金拨付对帐工作程序
预算内资金的拨付国库与银行实行每日清算和核对,并编制库存日报对帐表,国库支付局经办人、局长、稽核签字盖章 每月初,国库支付局与业务股室核对,并制定核对表格一式二份,由国库支付局经办人、局长、各支出股室股长、经办人签字盖章 核对无误后,国库报分管领导、局长预算内收支报表,月底库存日报对帐表。
2、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对帐工作程序
国库与银行实行每月清算和核对 月底与业务股室核对,由国库支付局经办人、局长、各支出股室股长、经办人签字盖章 国库支付局经办人与稽核、出纳核对,并签字盖章 每月初5日前国库报送分管领导、局长财政专项资金对帐情况表。
3、预算外(含专户储存)资金拨付对帐程序
国库每月与银行清算和核对 月底,国库支付局与非税局核对,经办人、非税局、国库支付局局长签字、盖章 每月初5日前,国库报送分管领导、局长预算外资金对帐情况表。
4、往来资金对帐工作程序
预算内外往来每季与乡镇、市局核对一次 每季末,国库报送分管领导、局长往来资金明细表 年末,国库对往来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基本做到人欠收回、欠人归还。
八、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原局机关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