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衡山西游洞天花果山景区临时票价的批复

山发改〔2016〕123号

关于制定衡山西游洞天花果山景区临时票价的批复

衡山万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花果山景区临时价格的报告》已收悉。鉴于你公司衡山西游洞天花果山景区建设基本完成,即将对外试营业,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2〕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同类景区及周边县市票价水平及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衡山西游洞天花果山景区临时门票价格为每人次  60元(含定海神针、盘丝洞、五行山、女儿国、三打白骨精、通天河、金龟探溪、点卯场、瑶池、观音台、蟠桃园、天池、水帘洞、娑罗营地、齐天大圣旗等十五处景点)。门票价格不包括保险费,保险费由游客自愿选择投保,严禁强制收取保险费。

    二、衡山西游洞天花果山景区临时门票价格,必须依据《湖南省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2〕15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对相关群体实行优惠。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景区门票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价格优惠对象及条件、优惠价格标准等具体内容。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12358价格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游客的监督和政府价格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试行期一年,期满须按程序再行报批。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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