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县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衡山县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山县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单位的《关于山县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湘政办发(2007)41号》等相关法律,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备案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县大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新建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衡山县永和乡龙凤村

三、项目性质: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100M2其中2栋1.3级单层烟花爆竹仓库面积1000M2,项目建成后2栋仓库烟花爆竹量储存约40t,年销售量约120t/a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3.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期限:2016年6月至20175月。

、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前期手续。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年七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