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批复附件
第一部分 衡山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山编办字(2005)4号文件精神,衡山县公安局明确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8个,其中派出所11个,拘押收教场所2个。至2019年12月,共有编制244名,实有人数666人,其中在编在职244人,协辅警等422人。离休1人,退休89人。
执法执勤用车定编42台,现有车辆40台。
衡山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山县公安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衡山县公安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4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91万元,其他收入1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万元。2020年收入比上年增加384万元。
2020年衡山县公安局支出决算总额为75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1万元。2020年支出比上年减少359万元。
收支平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4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91万元,占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7万元,占2.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7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万元,占59.05%;项目支出3092万元,占40.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9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49万元,增长14.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5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0.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2019年相比,支出减少461万元,减少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155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变,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没有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接待,压减了开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81.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压减了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加1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具体情况见附件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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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过 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2018年重点民生项目"化解大班额"省定目标计划化解43个,至2018年12月止完成61个,完成率达141.86%。 | 8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
社会效益 | 10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4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衡山县公安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44 | 244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55.2 | 249.5 | 155.2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53.27 | 244.5 | 184.73 | |||
其中:公车购置 | 63.56 | 95 | 93.44 | |||
公车运行维护 | 89.71 | 149.5 | 89.57 | |||
2、出国经费 |
| 0 |
| |||
3、公务接待 | 1.93 | 25 | 1.72 | |||
项目支出: | 3704 | 3092 | 3092 | |||
1、业务工作专项 | 3704 | 3092 | 3092 | |||
工作经费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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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行维护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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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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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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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公用经费 | 460.43 | 720 | 643 | |||
其中:办公经费 | 88.03 | 105 | 102 | |||
公务接待费 | 1.93 | 25 | 1.72 | |||
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 | 29.85 | 45 | 38 | |||
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340.62 | 545 | 501.28 | |||
政府采购金额 | 1381.6 | 800 | 79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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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0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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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 负责人 及电话 | 林敏18974757789 | |||||
县级主管部门 | 衡山县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衡山县公安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92 | 3092 | 100% | |||||
其中:中央、省、市补助 | 1045 | 1045 | 100% | |||||
县级资金 | 2047 | 2047 | 1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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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工验收 | 完工验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基础设施数量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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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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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 |
| 良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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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进度 |
| 完工 | 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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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完成率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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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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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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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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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效 益 指 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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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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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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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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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25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工作部署会议;开支培训费8.5万元,用于开展新警上岗业务培训和各警种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共计790万元,其中货物579万元,工程141.5万元,服务6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62%。(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共计5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511万元,在建工程84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30万元。
本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span style="color:black;"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批复表附件
2020年决算公开批复表_174982020年决算公开批复表
衡山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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