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治安管理
2019年5月31日,禁毒大队在办理李某吸毒一案中,发现杨某(男,31岁,衡东县新塘镇人)涉嫌贩卖毒品,民警根据线索,在衡山县开云北路将杨某汉抓获,并立即传唤至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域进行审查。经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 2019年 5月 31日 通过微信转账将300元钱的毒品贩卖给李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杨某因涉嫌贩毒被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