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来到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谭女士(衡山马迹人) 不小心在回家的路上遗失了自己戴的金项链,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找回了遗失的金项链。
中午12时许,忙了一上午准备休息的户籍民警准备休息了,接到上午办证群众谭女士的电话,说她在办理身份证业务的时候取下的金项链不见了,可能是在拍身份证照片的时候掉在派出所,金项链价值8000余元。 接到电话以后 ,民警就马上在办理身份证的拍照室里面寻找,经过仔细寻找,未能找到遗失的金项链,于是民警扩大寻找范围,在所内公共区域寻找, 也未能找到,于是又在所内通完谭某家里的道路上寻找。中午14时许,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寻找,一身大汗的民警终于在马路上找到了谭女士的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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