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交警查获一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校车

按照国家规定,校车运行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但是一些驾驶员却私自改变线路接送学生。2月13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岭坡乡查获一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幼儿园校车。

当天下午5时许,执勤民警在岭坡乡双河口村路段开展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未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的校车,且该车行驶的路线临水临崖、道路狭窄,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该校车驾驶员称是为了节省时间接送学生上下学,才擅自改变了校车规定的线路行驶。

“驾驶员原本要走的线路,是我们校车办审批的一条线路,没有临水临崖,没有危险路段,所有路段都装了护栏。现在走的这个路段,路比较窄,弯也比较多,路边临水的地方也比较多,而且没有安装护栏,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是相当危险的。”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白果中队指导员陈涛说。

同时,民警发现该车还存在没有按规定配备随车安全员、学生未系安全带等问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对该校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衡山交警提醒,校车驾驶员载着的孩子关系千家万户,切记接送孩子要按照经过审核的线路行驶、按照规定的安全停靠站点上下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超速行驶。

“为了学生放学后的人身安全着想,还是要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安全把学生接送到学生,送回到家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白果中队指导员陈涛说。

下阶段,衡山县交警部门将定期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安全查验,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培训及学习,提高他们的安全守法意识。同时还将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黑校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力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赵诗、文雅婷、赵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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