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共衡山县委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山法治办[2018]11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参加对象为全局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二、前期组织工作
1.县局管理员核对全局学员信息。县局管理员为彭敏,要对全局学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含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情形),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中予以变更。
2.学员信息确认。县局管理员要组织全局学员(包括新学员)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对信息进行确认。特别是对新调入人员要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上修改调入人员的单位信息,注册账号和密码可以不变。参加过2017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2017年注册的账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6个0,学员如遗忘登录密码的,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学员登陆后,应当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变动的应及时予以修改。
三、具体安排
1.网上学法。2018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于
2.统一考试。报考时间为9月10至14日,考试时间为9月17至23日,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每天安排11场,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4场(15:00,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或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认真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只能在9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今年只安排一次网上集中补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衡山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确保2018年度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严密组织好学法考法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开展专门培训,层层落实责任,督促每名学员按时完成学法积分,按要求参加网上统一考试、集中考试和抽考。
3.强化学法考法结果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已纳入省市综治考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已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中央、省、市组织、宣传、司法、人社四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为此,县局将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强化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
衡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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