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衡山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整改项目清单〉的通知》(山群办发【2015】3号)精神,为加强交通运输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道路运管机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重点对以下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

(一)未实行上路检查报备,随意上路检查执法;

(二)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三)不按规定着装、持证上路执法;

(四)对违规车辆只罚款、不责令整改;

(五)对非法营运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等;

(六)通过对人“了难”等方式,擅自放行非法营运车辆;

(七)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

(八)违规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九)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

(十)向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

     (一)全面检查和整治规范执法行为(2015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工作是严格对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省、市的工作要求,制定联动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本辖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治项目清单,立即进行整改。

(二)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前阶段查摆出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倒查及追究机制、行风社会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加强运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趋利执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联动整改,是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联动整改领导小组,由周定德局长任组长,局纪委书记赵军、工会主席曹冬云为副组长,李纯、杨华、王岳新、曹建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运管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综合等日常工作。运管所、客运办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严明组织纪律,规范行政执法。各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三是严禁趋利执法;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根据时间节点,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整治项目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活动办。

     (三)完善制度建议,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执法过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必须做到认定违法事实准确、收集证据全面有效、实施处罚程序到位、文书制作齐全规范;要积极创造条件,配齐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做到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局监察室要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执法活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有法不依、违规执法、渎职失职、滥用职权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责任,依法严处。对经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检查发现并查实的典型违法违规执法案件,县局将在全局予以通报,并由局纪检监察室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要以此次联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运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行风明显好转,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塑造我县道路运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5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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