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会战”
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打击私家车、摩托车、爬爬车、电动车等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根据2014年7月13日县委周书记、政府秦县长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会战”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二、整治内容
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私家车、摩托车、爬爬车、电动车等)。
三、整治地段
高铁衡山西站、两路口、建材市场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先农花园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五一北路与先农花园交叉路口、衡山大桥桥头、井边、四牌楼、城南停车场等。
四、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净化县城客运市场环境、规范县城客运市场秩序为目标。
五、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郭继放(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廖文伟(副县长)
副组长:周定德(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长青(西站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西站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3人)、公安局(5人)、交警大队(5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5人)、交通运输局15人(客运办10人、运管所各5人)、开云镇(2人)。
六、车辆安排和经费保障
1、车辆安排:公安局1台、交警大队1台、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1台、交通运输3台(客运办2台、运管所各1台)、西站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台。
2、 车辆油料费9万元(6台×100元/天×100天=60000元)。
3、其他工作经费15万元(办公、加班、误餐等费用)。
七、违规车辆的查处和处罚
1、所扣非法营运车辆,由客运办开出暂扣凭证并统一停放在交警大队停车场(摩托车、爬爬车、电动车登记保存7天,私家车登记保存15天后进行处罚)。
2、对其他违法违规车辆由各单位自行开具凭证。
3、对所有违规车辆的处罚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统一穿制服,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签到。
2、在执法上,必须确定专人摄影、摄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3、参与执法人员要协同作战,紧密配合,注意安全,严格按执法程序依法行政。
4、执法行动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地化解矛盾,尽可能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和报警,并进行妥善处置,坚决杜绝事态扩大。
衡山县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百日会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