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衡山县委、县政府《中共衡山县委、县政府室关于建设“法治衡山”的实施意见》(山发[2012]11号)的精神,推进法治创建进程,根据全县“法治衡山”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从和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机关干部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为实现衡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规划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局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

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执政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建设开发、繁荣、幸福的新衡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周后冬

副组长:袁湘麦    倩

  员:康铁林、李  纯、王岳新、向红平、屈平军、

曹建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股,康铁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指导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各种问题,以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并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氛围,以坚定的政治敏感性抓宣传,讲政治、顾大局,紧紧以“法治望城”内容为重点展开宣传报道,为全区的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为,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加强案卷质量管理,推行“一案一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行政争议 化解在基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意识,确保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 100%;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五、实施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11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 年):2011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制定规划,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第三阶段(2016—2020 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使“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科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要结合行风工作,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四)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法治创建工作规范运作。要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创建工作成效,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种类型创建工作标准,细化各个层次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认真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加强法治衡山建设的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以创新务实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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