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湖南省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使领导干部的学法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研讨、专家讲座辅导、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局法规股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及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

五、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会前学法主要利用局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年安排2次;专题学法活动安排每年不少于2次,并至少安排1次学法交流研讨活动。交流研讨在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

六、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与治理交通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七、参加学习法律的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范围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股室长。

    八、本制度自 2012年1月1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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