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7年交通和旅游项目工作实施活动方案

衡山县2017年交通和旅游项目工作实施

  动  方  案

 

为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着力补齐县域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个发展短板,县委、县政府决定2017年为“项目建设年”,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2017“项目建设年”暨企业联手帮扶会议精神,紧盯“借力长株潭、争先大湘南、汇聚正能量、建设新衡山”目标,突出项目建设主线,加快交通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项目建设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快节奏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加速赶超、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及自身担负的交通和旅游项目建设共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交通和旅游项目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待琪为交通和旅游项目总牵头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或参与领导、工作队员,列入交通和旅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交通费、电话费、误餐费补助标准按山办发【2017】4号文件为每人每月450元。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牵头局领导职责

1)一名局领导联系一个或多个项目,既是联系领导也是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成员。

2)牵头县局领导每月至少到项目调研2次,每半月至少调研1次,了解项目建设动态,负责项目问题协调工作。局党委每月召开1次交通旅游项目的调度会。

2、项目工作要求

2月底前每个交通或旅游建设项目要拿出全年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实施的交通或旅游建设项目2月底前都必须开工或复工。

3、项目奖励措施

对综合考核被县评为优秀或先进的交通旅游建设项目,报请县政府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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