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9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公告
一、报名对象条件
1.具有衡山户籍的高考或中考考生(中职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其中高考考生应年龄未满22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考考生必须具衡山学籍的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018年参加了衡阳市生物地理会考,2019年在衡山县公费师范招生专用考点参加毕业会考)。
2.热爱祖国,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3.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体健康。
二、报考专业计划及培养学校
详见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衡山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初中起点
1.公布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初中学校利用文件、会议及网络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2.个人自愿报名。报名自愿。高考考生自行登陆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平台,选择我县本年度公布的招生培养学校、专业方向作为高考提前批次志愿进行填报。中考考生持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原件、学籍卡,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于6月13日前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复核与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填报一律视为无志愿。
3.学校初审复核推荐。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毕业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对自愿报名考生的结合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毕业学校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对照我县本年度公费师范招生文件要求,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汇总上报,(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则以校为单位初审复核汇总上报)。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统一于6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报县教育局师训股(局机关院内1栋403室),逾期不予受理。
4.县教育局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5.确定音体美专业面试考生名单。报送考生信息。
6.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
7.组织面试(限报考音体美专业考生)。
8.确定体检名单体检。
9.签订招生培养协议。
10.预录取。
(二)高中起点
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要求及录取程序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布招生政策→户籍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签订协议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与复审。
四、相关政策
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19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限初中起点考生),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2.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县教育局具体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转专业。
6.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8.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衡山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衡山县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关于做好2019年衡山县初中起点农村教师、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